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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D 2003-12-9 12:20

UE技术论坛版主管理条例

UE技术论坛版主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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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版主的申请
第二章 版主的权利、义务和工作
第三章 版主的任免与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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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D 2003-12-9 13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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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版主的申请

  第1条 本站实行版主负责制,版主的申请需至『 站务管理 』版进行,申请文在两周内有效,超过两周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。
  第2条 本条例及站规所指“版主”,如未特别注明,是指非UE工作室成员的正副版主。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合法注册用户。即要通过注册,且满足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:
  (1) 严格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仔细阅读论坛各项制度。
  (2) 申请人上站时间大于30小时,上站物理时间超过20天(从注册日期起的日数)且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(每周至少10小时)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。
  (3) 申请人的发帖数量要达到1000篇以上或有效积分20分以上。(此项只做为参考用,不做必要条件)
  (4)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 3个月内未受任何站内的处罚。
  (5)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。
  (6) 申请人对所申请版面的知识有相当地了解和认识。
  (7)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能力,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  (8) 在特殊情况下,由站务管理委员会由直接任命。
  第3条 版主申请表格包含以下几点:
      
      ID:      昵称:      QQ号:      E-MAIL:
      申请版面分区:      申请版面名称:      申请版面主题:      每周上网时间:      是否有担任过版主的经验:
      请谈谈您申请担任该版版主的理由:

      您认为该版在哪些方面需要加强改进,以及您的改进计划:

      如果您当选,您将怎样行使您的版主权利(您的管理原则):

      您如何聚集本版的人气,并引导本版讨论方向的主题:

      有无论坛管理经验(有请写清网址及版面名称):

      是否在其它论坛担任版主(是请写清网址及版面名称):

  第4条 版主申请必须下载填写以上表格,发至 [email]ue@uecg.net[/email]  邮箱,邮件名请注明"版主申请"字样,否则视为无效申请。如果所申请的版面已有版主,需其他版主(不必全部)支持,版主支持必须出较详细的理由。如果现任版主在两个星期内未发文表示支持,视为反对。另外,申请人在此版过去的表现、对本站的贡献作为是否批准的参考。一般来说,申请需要一定的回文支持,此项由站务组具体掌握。严禁同一人用多个ID支持申请,此类ID禁止申请版主半年,情况严重者加重处罚。
  第5条 站务管理组对申请人进行考察,以决定是否通过申请。『 站务管理 』版上出现的有实质内容的反对意见,申请者有责任进行采证并做出相应答复,站务组及该版版主可以视具体情况处理。站务组对于申请具有最终裁判权。
  第6条 对申请重要版面的版主,站务组应严格审查。可以要求申请者具备版主经历或相关条件。
  第7条 各版设版主一人,版副2-3人,新版在一个月考察期内原则只设一个版主。版主版副之间是平等的关系,应该互相尊重,并协调好工作。如版主、版副产生管理上的分歧,不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,站务组负责中间调停。
  同一人原则上只担任一个版面的版主,如有必要,经站务组批准可坚任一至两个版面的版主,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版的版主,如果发现违规,可由其选择其中三个版面继续担任,辞去其他版面版主,不得转送他人,个人不愿选择的,由站务组决定其留任版面。同一人不得以不同ID同时担任同一版面的版主。
  除了第8条的情况,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用帐号担任版主。
  第8条 由站务组指定的公务版面(如站务管理等版面)、临时性版面以及其他特殊版面,不受一人最多兼任三版的限制。
  第9条 如果现任的某位版主两周不上站,站长在审核新版主时有权在不考虑该版主意见的情况下任命版副。不论版主是否请假,如果一个版在两周内没有任何一位版主进行管理,站长审核新版主时可不考虑原有版主的意见。
  第10条 新任版主上任后的前两个星期为实习期,在此阶段由站务组考察新版主是否胜任版主职位。凡在此期间涉及:违反站规及版主管理条例、不能执行版务管理或不能胜任该版版面管理职责者,站务组可撤消任命。
  第11条 无版主的版面只任命一名版主,在该版主的实习期满后,再接受新的版主申请。新开版在考察期内原则上只设一个版主,但可以由版主推荐,更换版主。考察期满转为正式版后再接受新的版主申请。

MFD 2003-12-9 14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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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版主的权利、义务和工作

  第12条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,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使用者的问题,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。定期不定

期组织讨论话题,制定今日主题,活跃讨论的气氛。
  第13条 版主应定期收集该版的精华文章和相关的常问问题的解答,及时删除违规文章。
  第14条 版主应保持管理者中立的立场,不应以学术性、技术性问题的歧见或个人好恶封禁用户的发表权。
  第15条 如果版面内出现违规信息,版主没有及时处理的,第一次给予警告,第二次撤职。
  第16条 若版内出现争吵,版主应加以协调,以维持版内的良好气氛。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,尤其不能偏袒任何ID,同时斟酌情形,避免过分干涉。
  第17条 若是版上出现过量灌水,版主应进行劝阻(禁止版主不劝阻而封人),并删除灌水的文章,否则视为失职。若版主纵容、参与灌水,或利用版主权限遂行私人目的者,

视为严重失职。版主失职或严重失职,按站规给予处罚。
  第18条 版主可根据各版的实际情况,依据站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本版的版规。此版规经站务组讨论通过后生效。版规生效后,须写在本版精华并置顶,或在本版信息发布

栏中发布。如果未说明版规,则依据站规处理。
  第19条 版规只适用于该版,对所有ID在该版的活动都有效。新任版主不得擅自推翻经站务组通过的版规,但可向站务组提出修订。版规修订时,版主应先在本版发布征求意见

稿。版规与站规矛盾之处,必须提交站务组讨论。
  第20条 版主封禁用户的发表权时,版主需说明封禁原因、申请恢复权利的可操作的方法。对于不便公开的原因,可以以论坛短消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站务管理区区长说明原

因。不能遵守本条款的,视为失职。
  第21条 版主在处理版务时,不得有不公正行为,也不得滥用职权,否则视为失职,情节严重的可以撤职。
  第22条 每个版每周应至少整理一次精华区,否则视为失职一次(此条视具体版别可适当放宽)。临时性版面的版主卸任前应整理好精华区,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做到,需通知

站务组。
  第23条 版主误删文章,由删除人自己从回收站恢复。其它情况,版主不可自行从回收站恢复非本人删除的其它版文章,不可自行从回收站恢复非本版删除的文章,不可自行从

回收站版恢复文章到本版以外版面。可以从回收站版恢复本人删除的文章到原版面。若有必要恢复其它文章时,可向讨论区主管站务说明,由站务员代为操作。
  若发生其它未曾预料的情况,由主管站务员负责解释。
  第24条 不能保护自己ID的安全的,不得担任版主以上职务。因论坛系统原因导致的被盗用,版主可免责。
  第25条 版主ID注意事项
  (1) 版主在任期间无特别原因不得随意更改ID;
  (2) 提高密码安全意识,切勿使用纯数字的密码和简单的密码提示。

MFD 2003-12-9 14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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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版主的任免与考核

  第26条 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,定期考核,优胜劣汰。
  第27条 版主每届任期为三个月,论坛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,对于不合格的版主,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。对于尽职尽责的版主则可以继续连任。
  第28条 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[站务管理]/版主交流室版面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,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。如未按规定履行辞职手续,论坛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。被开除的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。版主在辞职的同时,可向论坛推荐合适的用户担任版主。
  第29条 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,可以向站务组提出。请假单提交到[站务管理]/版主管理室版面中,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。请假时间长过1个月以上,将视为自动辞去该版斑竹(放假时间不计)。
  第30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版主将受到警告,暂停权限,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,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:
  (1)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,危害论坛声誉及利益的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撤销权限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  (2)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,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,滥用职权行为,或利用职权对用户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视情节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
  (3)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。
  (4)未请假而无故不参加由站务组召开的工作例会者。
  (5)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,连续三周未整理精华区,或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均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论坛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。
  (6)版主若连续一周内未上论坛,一周未整理精华帖,或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,且没有在[站务讨论]版面向站务组请假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,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站务组可解除其版主资格。
  (7)版主发布谣言或影响论坛声誉信息的,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,暂停权限,撤职处理。
  (8)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取消版主资格。
  (9)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,一经发现,同时取消。
  (10)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,撤消版主权限,保留申诉权限。经站务组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,同时根据是否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;
  (11)被站务组认定不再适合担当版主职务者,撤消全部权限。
  (12)凡涉及失职的版主,用户可以在[站务管理]/意见与建议版面中发文列举出证据,或者是站务组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版主,经审核属实后,进行一定的处罚。
  第31条 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,定期考核,优胜劣汰。版主每届任期为三个月,站务组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,对于不合格的版主,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。对于表现好的版主可以连任,并以适当形式给予奖励。为更好的带动各位版主的积极性,配合论坛的长远发展计划,站务组将定时对现有版主进行全面的考核,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如下:
  (1)考核的内容:版主的在线时间、维持版面等日常管理工作(编辑精华区、活跃版面、回答问题、删除灌水帖、对论坛内的争吵和不良行为的协调工作、用户的意见和建议

的反馈、对论坛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、参与论坛管理以及参加由站务组召开的例会和活动的表现等)。在其他论坛对本论坛的推广工作等。主要考核版主在引导用户讨论、提高人气方面所做的工作。
  (2)考核时间:论坛每隔三个月将进行一次版务审核(其间已离职或被撤职的版主不在考核范围内)。
  (3)考核形式:由论坛站务组根据版主日常工作表现和成绩逐一做出评价和考核。成绩分为“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”四类。
  (4)考核的具体情况将在UE技术论坛公告栏公布,并且在[站务管理]/版主交流室版面中精华区保留。
  本管理办法在发布即日起开始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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